项目概况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招生与教务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清采招第20260033号/XHTC-FW-2026-0235
项目名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招生与教务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 01 | 招生与教务平台建设一期 | 195 | 1 | 否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根据各教学部门的需求紧迫程度,本期重点将现有MBA、高管教育招生及EMBA教务相关系统功能在新的产品平台上进行建设,为各教学部门提供更加完善的招生与教务业务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个日历日内完成招生与教务平台建设一期全部服务内容,达到初步验收合格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至 2026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需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建议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zhangjun@xhtc.com.cn,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潜在供应商名称”,邮件正文写明潜在供应商联系人和电话。收到上述资料后将发放电子文件,纸质文件请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文件售后不退。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并登记在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业大厦一层二区采购管理中心第五会议室(清华大学东南门外路东,建设银行西侧进大厅往右前方20米左手边,无需入校。不提供临时来访停车,请提前规划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 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服务费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
账 号:6232593799021186526
邮 箱:zhangjun@xhtc.com.cn
(特别提示:该账号为我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账号,与我公司其它项目账号不同,请勿汇错账号!因汇错账号导致的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公告发布媒介: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清华大学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供应商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方式:崔老师 010-6278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张骏 010-63905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玉蕊、张骏、杜芳瑜、赵静淑、张际阳、李东婵、叶子青、王乙、刘聪
电 话: 010-63905973、010-6390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