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第17号令),开展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省级核查工作。
(二)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省财政《关于批复2026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辽财指预〔2026〕1号)中批复我中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修复技术服务项目(修复业务)”,本次拟采购“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省级核查”项目,采购金额92万元。本项目为延续项目。
★二、申请审定事项
(一)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等工作,进一步保障我省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完成,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保护任务,有效保障我省粮食安全。
(二)采购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辽财采〔2020〕27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分包方式
鉴于辽宁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省级核查工作任务量大,复杂度高,建议将全省14个地级市工作内容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分为2个标段采购,每个标段负责7个地级市的工作内容。
其中:001包负责大连市、鞍山市、丹东市、锦州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7个市的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及全省14个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金额为54.45万元;
002包负责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7个市(包括沈抚新区)的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金额为37.5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包组供应商应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兼投不兼中。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资金拟分3次拨付。
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即支付合同总价40%;
第二次:完成总工作量的90%,支付合同总价50%;
第三次: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总价10%。
★三、其他事项
1.招标具体工作内容
(1)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现场照片、无人机航拍影像等,对因重大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集体经济组织配套设施建设、年度评估等情形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涉及的补划地块开展核查工作,包括调整(占用)补划地块的现状地类、耕地质量等别、坡度、集中连片程度等相关信息的核查及实地踏勘,重点核查地块实际状况是否符合补划标准和要求。
(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对地方上报的储备区调整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审核储备区动态调整后数量上能否满足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调整后质量是否有降低;是否存在地方动态调整不实、以次充好等问题。
(3)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针对上年度已通过验收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地块,结合最新遥感影像,对补划地块图斑进行全面影像核查工作,核查补划地块是否出现用途变化。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对各县(市、区)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内业统计、分析和评价,掌握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分析永久基本农田变化趋势,为耕地保护的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仅适用于001包)
2.工作成果要求
(1)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地块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补划地块的资料等。
(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储备区调整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地块的资料等。
(3)上年度补划验收地块核查
工作成果包括:验收地块统计表、矢量数据、核查地块的资料等。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评价分析(仅适用于001包)
工作成果包括: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统计表、调整分析表等资料。
注:如遇国家和省对上述内容、时间及成果有调整的,则根据最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