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HZ-2026011G-1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2026年度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重发)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317520(元) | 牵头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灵桥路777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高新区2026年度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高新区2026年度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一年 | 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焕涛,张箭平,乐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邵一鸣,黄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北8楼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9080
质疑联系人: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8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慧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45号银亿东岸国际B座7-4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204722
质疑联系人:刘静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06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27
附件信息:
NBHZ-2026011G-1高新区2026年度公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重发)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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