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北教25修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2022ZG243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北教25修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3.30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3.30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航大学北教25修缮,位于中国民航大学北区。本次主要有以下内容:(1) 外檐维修、粉刷,屋面重做防水;(2)内墙维修、粉刷,更换部分房门,窗户维修;(3)卫生间整体改造;(4)部分房间墙面、地面整体修缮;(5)部分电气设施、灯具等改造;(6) 避雷设施修缮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为自开工令签发后90个日历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评审将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标准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小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磋商。(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按照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5)人员配备:①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②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上述人员均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正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工作年限加以承诺。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执行。(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要求:供应商若为法人,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账务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8)纳税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纪录(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9)社保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10)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交截至响应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非失信人承诺书: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承诺书;(12)无关联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附《供应商关系单位情况说明表》原件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要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至 2022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3层
方式:现场报名,详见其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5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8月23日到2022年8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903层
方式:1、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2年8月23日到2022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后如放弃磋商,请将《放弃磋商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磋商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放弃磋商函》格式自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24092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5层
联系方式:尹老师16602602370/15620928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老师
电 话: 16602602370/1562092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