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氛围布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A栋2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汉尊采招【2023】016号
项目名称: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氛围布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77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596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价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允许进口 |
| 1 | 1-1 |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氛围布置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 | 375961.5元 | 375961.5元 | 3700元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按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供应商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3)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8日 至 2023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A栋207)
方式:购买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A栋207)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园东路新日财富A栋2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邀请的谈判供应商为:福建恒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诚铭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悦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不接受未受邀请的供应前来谈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徐先生/18020610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 2169 号新日财富A栋楼2楼 207单元
联系方式:颜女士/15946869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女士
电 话: 1594686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