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珠泉站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YCZ-2023-03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珠泉站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3.81380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3.81380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珠泉站提质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珠泉站提质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YCZ-2023-031
3、采购项目预算:2638138.04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0000.00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01 |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珠泉站提质改造项目 |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珠泉站提质改造项目 | 工程施工 | 1项 | 2638138.04 | 2638138.04 | ¨ |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21466.00元。 | ||||||||
说明:
1、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
2、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不适用。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2022年5月30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 23 日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列资料到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领取磋商文件,报名资料费400元/份。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8582554060(经本人同意公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5-2176678/17373576066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c 中型c 小型c 微型c
c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22〕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要求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肖先生18582554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海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17373576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1737357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