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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税费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3-12-11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一、项目编号:YCQXZB-2023-0146Z(招标文件编号:YCQXZB-2023-0146Z)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税费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6号1栋2单元25层1-8号

中标(成交)金额:648.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四川中税答疑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非执法类税费辅助性服务      税费相关辅助性服务和后勤服务项目包含2个方面,分别是在办税服务厅从事税费相关辅助性服务和在办公室从事后勤服务      为确保服务质量,拟投入的服务人员上岗之前,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基础培训:采取集中培训方式,培训税费业务知识、服务礼仪和沟通技巧、管理制度等基础知识。跟班实习:采取到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由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带领熟悉,跟听在职人员对服务事项的处理,锻炼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服务技巧等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经采购人确认全部服务人员到岗并按要求开展工作后起算),合同1年1签      1.供应商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提供非执法类税费辅助性服务的事宜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供应商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对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得将这些义务转嫁或变相转嫁于采购人等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赖嘉琳(评标小组组长)、王叶菲、汪涛、刘威、王亚冰(最后1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金额:6486000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都区税务局     

地址: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新都区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赵老师;028-83973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陶正;028-84638556、84882960转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正

电 话:  028-84638556、84882960转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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