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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公安分局购买新式警服及警用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2026-06-16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项目概况

商州公安分局购买新式警服及警用标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TFY-2026-0017

项目名称:商州公安分局购买新式警服及警用标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交付采购方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州公安分局购买新式警服及警用标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州公安分局购买新式警服及警用标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提供 2025 年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供应商须为入围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25版)》服装目录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非生产厂家的需提供有效的产品唯一代理商授权书。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开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 信用中 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 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17日 2026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4.《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保密要求:接收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机构、个人凡获取本项目文件资料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取文件通过互联网(包括网站、云存储、社交软件、电子邮件等电子传播途径)进行公开、传播或扩散;禁止将文件向任何第三方(含其他法人实体、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等)进行坡露、转让、复制或提供查阅。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公司或个人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东段

联系方式:18700571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众泰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城关街道办事处通江路9号

联系方式:17791182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众泰丰源工程-经办

电话:17791182771

陕西众泰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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