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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电力设施及基础配套工程施工公开...

2026-06-18    阅读量:29892    新闻来源:互联网     |  投稿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电力设施及基础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电力设施及基础配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QXSZ2600622-01SGG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洁

项目联系电话:025-83650522-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区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综合楼403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婷 025-896889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洁 025-83650522-8003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电力设施及基础配套工程属电力外线工程,完工后接入校内5号开闭所供电(内线已完工)。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电缆敷设通道建设、电缆井建设、设备基础建设、道路(包括且不限于机动车道及机动车慢车道)与环境恢复等配套工程,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涉外协调手续(包括且不限于地铁、河道、长输管线及城市高压燃气、电力、市政、沿线产权单位),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0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标段编码:QXSZ2600622-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电力设施及基础配套工程已由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审批文号:宁仙大委复字〔202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大学,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2.2招标范围: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电力设施及基础配套工程属电力外线工程,完工后接入校内5号开闭所供电(内线已完工)。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电缆敷设通道建设、电缆井建设、设备基础建设、道路(包括且不限于机动车道及机动车慢车道)与环境恢复等配套工程,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涉外协调手续(包括且不限于地铁、河道、长输管线及城市高压燃气、电力、市政、沿线产权单位),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11000000.00元

2.5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科研楼和军民融合研发中心电力设施及基础配套工程,属电力外线工程,电压等级为20kV。项目电力外线线路以红枫科技园为起点,经九龙山路、经天路、纬地路、元化路终点接入学校东侧5号开闭所环网柜。工程内容为新建电缆排管CPVCφ200/11*12孔+100/5*2孔1100米;电缆拉管MPPφ200/16*12孔+100/12*2孔50米;各类钢筋混凝土直线井39座,环网柜基础10座。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四级(含)、承修类四级(含)、承试类四级(含)及以上资质(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投标人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四级及以上许可证);

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条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

自2021年5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项目类型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和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1月-2026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于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申请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1、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和《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书应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2、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承诺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7-10  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7.1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否评定分离:

7.2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5818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9.6、两阶段评审实施细则如下: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和业绩,满分12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9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7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9.7、异议渠道: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大学;联系人:赵婷;电话:025-89688959;地址:南京区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综合楼403办公室。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洁,电话:025-83650522-8003;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3楼。网上受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或纸质原件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处。

9.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025-85698349)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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