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二期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G-2022-0128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二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食堂二期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7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专业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服务;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4)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投标方必须直接服务,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方式:报名验证合格后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1036号
联系方式:方老师 (021)22187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芾广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路357号1604室
联系方式:黄懿霞 1732115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懿霞
电 话: 17321158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