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海事测绘中心2026年-2027年船舶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6GZ00ZC42
项目名称:广州海事测绘中心2026年-2027年船舶技术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一览表
|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包组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 所属行业 |
| 1 | 船舶技术服务(一) | 一项 | 2,326,875.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2 | 船舶技术服务(二) | 一项 | 7,473,125.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海事测绘中心负责南海沿海海域及部分内河的海洋测绘作业任务,根据作业的实际需要,需采购测量船舶技术服务。服务水域包括粤东、珠江口、粤西、海南、广西北部湾等水域,具体服务水域以采购人确认为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长期测量船舶技术服务期限:包组1:自合同约定执行之日起满一年止。包组2:自合同约定执行之日起满一年止。各包组临时测量船舶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长期测量船舶技术服务期满或对应包组临时测量船舶技术服务预算累计结算完毕之日止,届时临时测量船舶不再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包组1、2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提供服务的船舶应按规定取得船检机关及海事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包组1:a.《船舶国籍证书》;b.《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c.《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d.《沿海小船检验证书》或《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仅适用于拟投入船舶为2021年1月1日前建造且未完成最近一次换证检验的情形。)或《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仅适用于拟投入船舶为2021年1月1日后建造或已完成最近一次换证检验的情形);e.《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如投入船舶为300 总吨及以上的需提供);f.《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如投入船舶为300 总吨及以上的需提供)。(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新建船舶,则提供船舶建造合同扫描件、建造进度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2)包组2:a.《船舶国籍证书》;b.《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c.《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d.《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仅适用于拟投入船舶为2021年1月1 日前建造且未完成最近一次换证检验的情形。);e.《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仅适用于拟投入船舶为2021年1月1日后建造或已完成最近一次换证检验的情形);f.《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如投入船舶为300 总吨及以上的需提供);g.《水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码证书》(如投入船舶为300 总吨及以上的需提供)。(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新建船舶,则提供船舶建造合同扫描件、建造进度证明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5日 至 2026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海事测绘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环村东路438号
联系方式:黄工 020-34084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成女士/张女士 020-87651688-162/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张女士
电 话: 020-87651688-162/106